根据《威尼斯澳门人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要求,为使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能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弥补其知识结构缺陷,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对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制定如下规定:
一、跨学科(专业)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是指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读专业分属不同的一级学科的研究生;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是指考取研究生前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的研究生。原则上须补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一般为2至3门,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二、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及研究方向选择补修本科课程,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在个人培养计划备注栏中写清补修课程的名称和学期)。
三、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本科的具体课程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和知识基础与研究生共同协商确定。
四、补修课程上课安排由所在学院协调完成。补修一般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如有特别情况并经导师同意,可申请采用部分自学的方式。
五、未完成补修计划者,不得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六、本规定从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